(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分三个合同周期,每个合同周期为1年;每个合同周期内,中标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采购人的考核标准,如考核评价未达到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按照考核管理办法依法终止合同;
(3)品质衡量准则:符合《无锡市城市环境卫生作业服务的品质标准(修订稿)》(锡城管发【2020】139号)、《市政府关于推进无锡市区环卫一体化作业改革的实施建议》 附件2.无锡市环境卫生作业服务的品质检查考核标准(锡政发【2021】29号文)、惠山区检查考核标准、钱桥街道监管考核办法;
(4)本项目预算金额:三年预算合计13299.15万元,4433.05万元/年;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分三个合同周期,每个合同周期为1年;每个合同周期内,中标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采购人的考核标准,如考核评价未达到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按照考核管理办法依法终止合同。
(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未来的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所投设备、材料(除强制采购产品外)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中确认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落实政府优先采购政策。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以上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如供应商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具备以上条件的将取消报价资格。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投标地点:政采云投标客户端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
开标地点:无锡市惠山区政和大道209号住建局大楼3楼开标7室,政采云投标客户端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觉得自身的权益受损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1)访问“无锡政府采购网”点击“政府采购交易管理一体化系统”——“商家入驻”按钮进入注册界面,选择对应地区进行账号注册并填写申请信息,也可以直接通过进入注册界面。
(2)领取CA(办理地址: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2号楼1楼CA窗口)和办理电子签章(办理地址: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2号楼2楼2号窗口),进行投标。
2)投标供应商在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前务必前往“无锡政府采购网”“供应商信息库”(网址:
)查询是否完成注册登记。完成注册的供应商方可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进行投标。
3)供应商应及时办理CA证书与电子签章,以确保全流程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的顺利进行。CA证书、电子签章服务商提供线上办理、邮寄服务,办理手续及流程可拨打客服热线)所有参与惠山区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基础信息,以无锡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一体化系统供应商信息库信息为准,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损失及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本次采购采用《无锡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一体化系统》进行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相关操作的过程投标人可前往无锡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政府采购流程----《无锡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一体化系统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功能操作视频》观看供应商操作视频()
6)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无锡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如投标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或未及时办理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由此所产生的损失及风险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在“供应商信息库”中无法查询的投标供应商,由评标委员会审查其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的未审核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