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以来,城固县紧紧围绕空气质量“两降一升”指标任务,从严落实治污降霾“减煤、抑尘、控车、治源、禁燃、增绿”六大措施,积极开展新一轮重点污染源排查整治,县域环境空气质量得到一定效果改善和提升。
强化源头治理。每月开展一次涉气企业专项检查,重点针对涉气企业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和自动在线监控设施运行维护情况。对偷排偷放、恶意超标超总量排污、违法设置废气排放旁路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依法严处;加强对县域内36家加油站三次油气回收装置进行日常监督检查,要求各加油站保持设备常态启用、正常运行;组织多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行动,要求汽修企业定期维护治理设施、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和达标排放。对铁艺加工、包装印刷业进行不定期抽查,要求其在喷漆环节使用符合国家及地区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值标准的油漆。
精准防控夏季臭氧污染。积极落实市县臭氧污染防治管控指令,持续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整治,严格落实夏季工业公司错峰生产,加大开展汽修行业检查力度,督促汽修企业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备,及时来更新维护台账,并要求企业每年对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备做一次自行检测;委托第三方检验测试的机构在108国道开展高排放机动车路检路查工作,截至目前共检测柴油货车1490辆。
持续开展散煤整治。将“禁燃区”外煤炭销售经营场所全部纳入日常管理,对非法销售点进行依法严肃查处。加大煤炭经营场所专项检查,依法打击销售和使用劣质煤行为;上半年累计抽检140批次,清理取缔小煤炉和各类燃煤灶,督促煤改气、煤改电,确保全部使用清洁燃料,并对城区路段所有餐饮店逐一进行登记排查,坚决杜绝燃煤使用。
加大扬尘治理力度。对城区工地进行联网监控,严格按照“红黄绿牌”管理制度,认真落实督促提醒、停工整治等措施;加大108国道和316国道城固过境段道路清扫清洁频次,全面落实“一日两扫、全日保洁”作业量化标准,投入23辆机械车每日不间断进行路面清扫、洒水除尘和高空喷雾抑尘作业;严查渣土车随意倾倒等违法违规,坚决禁止脏车出入县城。
全面加强秸秆焚烧管控。按照“秸秆焚烧”文件要求,加大农作物秸秆禁烧宣传力度,安装17个天眼摄像24小时督查巡查、严查重处焚烧行为。上半年以来,全县设置固定禁烧巡查点数量473个,出动秸秆禁烧巡查检查人数5300人次,城区内秸秆焚烧行为得到一定效果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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